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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理工大学艺术学院党员日常行为规范

2021年06月13日 20:49  点击:[]

一、目的:
1、督促每一位党员在日常生活中不断加强自身修养,提高自身素质,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。
2、让每一位党员在约束自我,完善自我的同时,为广大同学树立良好的形象,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,使支部工作的影响切实地深入到群众中去。
3、增加支部工作的透明度,使党的基层工作更加面向广大同学,更多地为同学所了解。
二、意义:
1.使每位党员时刻记住自身的责任,提高自身修养。
2.提高党在群众中的威信。
3.增强党员的纪律意识,促进支部内其他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。
三、具体条例如下:
1.注意提高自身理论水平和共产党员修养,认真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江泽民同志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、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关心时事,关心党内发生的大事。
2.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,学好自己的专业课,不但要在思想上走在前列,学习上也要争先,为广大同学树立良好的榜样。
3.密切联系群众,对于支部或上级党组织的精神要积极地向身边同学宣传,并及时将同学的意见反映给党组织,成为党组织与广大同学之间联系的纽带。
4.认真做好新党员的发展工作,担负起培养人的职责,经常与积极分子和要求入党的同学交流、座谈,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,定期向党组织汇报,并及时帮助他们解决疑惑,提高觉悟和认识。
5.事事走在前列,在同学中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,树立一个共产党员的光辉形象,吃苦在前,享受在后,不图私利,多做贡献。
6.坚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。要求实事求是,严于律己,宽以待人,为人友善,对别人的缺点要以正确的方式指出并帮助其改正;经常性地反省自我,对别人提出的意见与批评要虚心接受,并及时改正。
7.勇于同一切不良现象作斗争。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,在困难和危急时刻要挺身而出;对于社会及周围发生的事情要冷静思考,保持自己的立场。
8.平时必须佩戴党徽,注意妥善保存,一旦丢失,必须马上向支部报告,说明丢失原因,等候领取新党徽。
9.按时参加支部生活及会议,并积极参与讨论和发言,没有特殊原因,一律不准缺席或迟到,有事应先请假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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