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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理工大学艺术学院组织生活会制度

2021年06月13日 20:53  点击:[]

一.目的和意义: 

民主集中制是我党组织生活的基本原则,是每一名党员履行义务和享受权利的保障之一,因此,在党支部正常的生活工作中必须坚决贯彻这一原则。民主生活会就是体现这一原则的重要方式,必须充分发扬党的民主,同时实行真正的集中,正确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再原则问题上进行思想斗争,坚持真理,修正错误,努力形成既有几种又有民主,既有纪律又有自由,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。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,可以活跃支部生活,增进支部成员间的交流,共同学习,相互促进,达到进步的目的。 

二. 时间与地点: 

时间: 

地点: 

三. 与会人员: 

艺术学院 学生党支部全体成员 

四. 制度细则: 

(一)内容 

1、思想教育活动:在组织生活会中经常性的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,可以提高支部成员的理论修养水平,培养其政治观察力、鉴别力、从而增强党支部的战斗力。具体内容包括: 

(1)学习马列主义理论、著作; 

(2)学习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; 

(3)学习党的重要文件; 

(4)针对新形势、新思想,组织讨论; 

(5)以上活动可采用参观、座谈、网络教育、电化教育等多种形式。 

2、工作安排 

(1)党员发展工作:由培养负责人介绍条件基本成熟的积极分子的情况,讨论发展党员的人选。 

(2)积极分子培养工作:由培养负责人介绍申请入党同学及积极分子情况,讨论可定积极分子者和可推优入党者。 

3、针对自己各方面的不足与缺点,开展自我批评;同时针对其他同志的缺点与不足大胆开展善意的批评,达到肃清思想、团结同志的目的。 

(二)组织原则 

支部大会由支委会组织召开,由党支部书记主持,由组织委员负责考勤。全体成员应准时参加,不得无故缺席。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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